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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未”爱向阳护新生 | 通州法院通过复核,被授予“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”称号
记者:王玮丽 通讯员 李慧 李沅芹 陆钰
发布时间:2025-04-03 编辑:王婷 来源:视觉南通网

近年来,通州法院坚持零容忍态度,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。同时,也坚持挽救罪错未成年人,将“新生林”延伸为未成年人司法服务品牌,对罪错未成年人实施精准帮教,助力他们“向阳新生”。该院构建了“法院牵头+社工服务+线上线下”三步走的工作模式,由法院联合妇联、团区委、司法社工等多部门和社会组织,为案件中的罪错未成年人建立跟踪回访、心理评估档案,制定个性化的帮教方案。通过心理辅导、家庭关系调适、职业培训等方式,帮助未成年人重新认识自我,增强自我控制和保护能力,“重启”崭新的美好人生。一年多来,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、人数均呈下降趋势。
用爱守护“万家灯火”
“孩子这么小就让他辍学了,不能再跟着他爸爸了!法官,您一定要帮帮我!”法庭里,女子吴花声泪俱下。
吴花和邢帅曾是夫妻,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,并约定儿子邢小帅由父亲邢帅直接抚养。一天,父亲邢帅联系学校称,要为儿子办理休学,学校认为不符合休学条件未批准。但邢帅依然我行我素,让学校不要管。母亲吴花得知后到邢帅家中想要讨个说法,可家中已人去楼空。无奈之下,只能到法院起诉。
承办法官几经周折找到了邢帅的亲友,了解到邢帅因债务缠身带着孩子躲到了苏州,孩子跟着父亲一直没有上学。
法院经审理认为,父母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,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。邢小帅年仅九岁,正处于义务教育阶段,父亲邢帅作为直接抚养一方,无正当理由迫使儿子辍学,且经学校、社区的多次规劝,仍未将孩子送回上学,严重侵犯了邢小帅的受教育权,未尽到监护人应尽的抚养义务。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,法院对吴花要求变更抚养关系的诉请予以支持。
判决书下来了,但法官没有一判了之,而是联系了当地社区、派出所,帮助邢小帅顺利复学,并向邢帅、吴花发放了《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》及《家庭教育令》,责令二人到法院接受家庭教育学习如何“依法带娃”,共同为子女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。
“好孩子是爱出来的,不是打出来的。”去年4月30日是国际不打小孩日,通州法院邀请了二级心理咨询师朱晓丽为案件当事人代表、家长代表以及辖区师生代表上了一堂反体罚教育课。少年家事庭庭长王蓓蓓还阐述了法律如何保护孩子免受体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