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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南通市机动车停车条例》解读:推进智慧停车建设、规范停车场运营、改善道路停车秩序
记者:蒋娇娇
发布时间:2022-10-25 编辑:王婷 来源:视觉南通网

城市停车场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保障,也是现代城市发展的重要支撑。近日,我市出台《南通市机动车停车条例》,条例将于2023年2月1日起施行。记者从市城管局了解到,条例共7章68条,对于我市规范停车场的规划、建设、使用和管理,规范停车收费、增加停车供给,治理停车秩序,提升城市运行效率,提高城市品位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。
规范停车场运营,规范停车收费
“条例规定了免费停车、优惠收费等便民利民举措。”市城管局车管处副处长孙剑林告诉记者,条例明确设置一定比例的免费公共停车场,道路停车泊位实行免费停放和收费停放,短时停车应当实行免费或者收费优惠。停车人在公交枢纽、轨道交通换乘停车场停车换乘的,按照规定享受优惠停车收费政策。
停车供求矛盾突出的住宅小区,其周边道路泊位为小区业主提供停车服务的,夜间、节假日应当实行免费或者低收费。实行政府定价和指导价的停车场应当设置免费停放时间。鼓励将医院职工的停车需求向周边空余停车场疏解,将医院车位提供给就诊车辆。规范停车收费定价,实行政府定价、政府指导价的停车收费标准,应当按照城市中心区域高于非中心区域、路内高于路外、地面高于地下、白天高于夜间、拥堵时段高于空闲时段、大型车高于小型车等差别收费原则制定,动态调整并向社会公布。
增加停车场供给,实现停车位“新增、挖潜和共享”
条例规定,鼓励和支持机关、企业、事业单位、住宅小区的专用停车场,在具备安全和管理条件、满足自身停车需求的前提下向社会开放,实行错时共享停车,盘活存量资源,推进停车场“共享”。